公职人员违规受礼违反中央八项划放心灵,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法律的沉点,必须严查严处。实际中,少数党员干部以“礼尚往来”作为受礼的辩解,给违纪违法行为定性造成肯定困扰。到底是礼尚往来还是涉嫌违纪违法,笔者以为该当对峙内容判断,具体能够通过以下三方面予以分辨。
一看送礼者与受礼者之间的关系。正常的礼尚往来多产生在亲属、伴侣之间,但不能由于收送礼双方关系亲昵就一概否定违纪违法行为的存在,亲友之间也不排除“利尚往来”,关键应审查收送礼双方的行为基于何种主张。通过收送礼行为,以物的大局实现且仅是实现感情表白,如父母给孩子压岁钱,亲友之间基于亲情、交谊互赠礼物等,没有附加其他诉求,此种属人之常情。但以物的大局表白某种利益诉求,如在治理和服务对象、主管领域内的下属单元和幼我、私营企业主等主体之间,为获得项目、查核过关、顺利升迁等单元或幼我私利,以感情沟通为“表衣”,背后将公权势作为对价的行为,已超出了正常礼尚往来的领域,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二看收送礼行为是否拥有社会风险性。凭据党纪处罚条例有关划定,社会风险性是查究收送礼人员纪律责任的沉要前提。所谓社会风险性是指某种事物、行为或活动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或不良影响。与个别风险性分歧,社会风险性更侧沉于对群体或整个社会正当性利益的侵害。正常礼尚往来的收送礼行为,因主张、伎俩及利益的正当性,而不足社会风险性要件,不宜认定为违纪违法。违纪违法收送礼行为的风险性在于,一是行为人拥有违纪违法的有意。送和收是在主观意识摆布下的行为,一些人自动向公职人员赠送礼物礼金等财物,必然有所求、有所图,而公职人员明知送礼者的主张,必然存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二是行为人执行了违纪违法行为。收送礼双方不仅在主观上拥有粉碎职务清廉性的有意,同时通过赠送礼物礼金或者铺排游览、娱乐活动等方式,将行为付诸执行。三是风险后果拥有可预感性。凭据党纪处罚条例和公职人怨佝务处罚法有关划定,收送礼双方的违纪违法行为只需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前提即成立,不以现实谋取利益为必要前提。至因而否会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要凭据现实情况认定。因而,只有行为人加害了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清廉性及公共财物治理造度,即满足预感性尺度,具备社会风险性要件,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三看收送礼行为是否显著超出界限。所谓超出界限,一是指显著超出本地经济发展、生涯水平、风俗习惯、幼我经济能力以及正常的礼节性有来有往价值。礼尚往来拥有互易性,正常礼尚往来的金额适当,没有显著超出认知领域,且有来有往,彼此送的和收的礼物礼金价值大体相当。违纪违法收送礼通常阐发为收送礼的数额或价值超出社会通常性认知水平,金额显著不合等,或者是单方面面送礼,短缺“往来”。二是指超出收送礼对象的界限。数额几多并不是认定是否组成违纪违法的唯一凭据,公职人员与治理和服务对象等单元或幼我之间的收送礼行为,由于收送礼双方身份与执行公务有关联,导致收送礼行为与公正执行公务相矛盾,应属于违纪违法行为。
必要把稳的是,实际中可能由于收送礼的金额较幼或金额难以确定,而忽视行为的性质。凭据党纪处罚条例第八十八条及“两高”《关于解决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合用司法若干问题的诠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等有关划定,对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礼物礼金,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认定为受贿行为。其中,切合刑事立案尺度,必要查究刑事责任的,应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告状;未达到立案尺度的,不能因数额幼而否定权钱买卖的性质,仍应从行为性质上进行判断,认定为受贿行为,合用党纪处罚条例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予以处置。对于因收受的礼物(如烟酒)被消费等原因无法确定其价值的,凭据上述“两高”司法诠释,仍应从行为性质进行判断,只有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物礼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实明显、证据确凿的,均属于受贿行为,应合用党纪处罚条例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置。
(起源:中国纪检监察报)